(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习惯
某学校带学生去春游,有一位家长给教师写了一张条子,谎说孩子身体不舒服。老师一问孩子,孩子说了实话,是爸爸担心孩子。没办法,家长只得让孩子去了。于是家长给孩子准备了熟鸡、肉、水果、罐头、香肠、巧克力、饮料……真是应有尽有。这还不算,家长还特意请了假,骑车远远地在后面跟着学校的队伍,怕孩子受委屈。到了晚上老师去查铺,发现床底下有一个人,吓了一大跳,原来是孩子的爸爸钻在床底下。这位爸爸说:"孩子没在外睡过觉,怕他翻身掉下来,我在这儿等着接他呢。"
爱孩子爱到这个份上,其用心之良苦真可谓空前绝后了。做父母的爱子心固然可以理解,但你们可以照顾孩子一时一事,毕竟不能照顾他一生一世。今日的溺爱也许正埋下了日后孩子吃苦受罪的种子。
从小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我们建议父母做到以下几点:
1.父母对孩子不能过分溺爱,不能娇惯。孩子的自理能力如何,直接取决于父母对孩子的态度。让孩子参与家务管理,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让孩子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一般从3岁左右便可以开始实施。当然,这样的家务劳动不是"全天候"的,而是定期、定项目的,并且可以和父母一起做,以不影响学习为准,目的在于培养生活技能、劳动精神和家庭观念。
2.孩子分内的事情,父母不得"包干代办"。如穿衣服、整理床铺、洗自己的袜子和内裤、整理自己的房间等,一定要他们自己完成。较小一些的孩子可能会做不好,没关系,关键在于练习和尝试。
3.采取信赖态度,多鼓励少批评。父母可以一边提出要求一边进行指导,以赞扬和鼓励为主,必要时也可以在暗中帮助他们弥补疏漏。在孩子做事情的时候,父母要持信任的态度,尽量不去干涉或禁止。要放手让孩子自由行动,使其充分运用其智力能力,获得成功或者失败的感受。然后父母再给孩子以鼓励,告诉孩子在做这类事情时怎样才能达到成功的目标。自理能力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培养起来的。
(实习编辑:黄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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