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乳腺癌患者在进行手术治疗时处于孕早期内,一般不建议保留生育功能。但如果是在孕早期内未进行手术而发生肿瘤细胞转移,则可能需要先通过化疗、放疗等方法抑制肿瘤发展后再考虑是否可以生小孩。
1.不可以:如果是已经进行了乳腺癌根治术的女性,在怀孕期间可能会由于激素水平变化而导致肿瘤复发或转移,从而会增加死亡风险。因此对于此类情况的患者来说,通常都不建议再继续妊娠和生产。此时应以提高生存时间和改善生活质量为主,并及时遵医嘱使用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紫杉醇注射液等药物进行化疗,以控制病情进展。
2.可以:若是在孕早期内并未发现有肿瘤细胞扩散的情况,则可以在医生指导下采取较为积极的方法来处理疾病。比如可以通过局部放射治疗以及全身化学治疗等方式来延缓肿瘤细胞扩散速度,同时还可以降低术后出现远处转移的风险。待到病情得到较好地控制之后,就可以咨询专业医生意见,看自己是否有条件再生一个孩子。
此外,乳腺癌属于恶性肿瘤性疾病,虽然经过治疗后预后相对较好,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复发几率。所以即使在患病后经积极治疗痊愈,也需定期前往医院复查胸部CT、彩超等相关检查,以便于明确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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