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3-6个月,可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此时新生儿的身体处于稳定状态,没有明显的不适症状,并且新生儿吃奶状况良好,体重、身高增长状况正常,即可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查。
在新生儿出生后的第3天,可以在正规医院的儿科或者新生儿科进行第一次甲状腺功能检查,在出生后的第6个月,也就是出生后3个月,可以进行第二次甲状腺功能检查,在出生后的第12个月,可以进行第三次甲状腺功能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促甲状腺激素、血清总三碘甲腺原氨酸、血清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血清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血清甲状腺球蛋白抗体、血清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等。
需注意的是,甲状腺功能检查前不能应用抗甲状腺药物,前3天避免食用紫菜、海带等含碘较多的食物,并且要注意空腹,以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如果新生儿检查结果显示甲状腺功能异常,可能是由于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不正常导致,可表现为哭闹、发热、呼吸困难、反应差等症状,还可能会出现智力发育异常,此时需要遵医嘱使用左甲状腺素钠片等药物治疗。
如果新生儿检查结果显示甲状腺功能减退,可能是由于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不正常导致,可表现为皮肤苍白、呼吸声粗、哭声低弱等症状,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左甲状腺素钠片等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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